傑出管理獎

入選資格:

  • 候選人必須對公司的財政業績、營運管理、公司聲譽及形象有傑出貢獻,而該公司必須為在香港或珠江三角洲註冊的私人或上市公司。

  • 候選人必須擔任公司的行政總裁或管理要員,而該公司的營業額須達5億港元或以上。

  • 候選人同時亦須具備下列管理才能:

    • 對業務有創新的卓見。

    • 對不斷改變的商業環境能作出適當的應變。

    • 對提高管理技巧有所貢獻。

    • 建立完善的公司制度。

    • 能得到下屬的尊重,在公司樹立良好的榜樣,並能激勵員工奮發。

    • 建立及維持公司的融洽氣氛。

    • 表現堅毅不拔,力求達到目標。

    • 實踐對社會負責任的營商手法。